重要注意事项,2023年12月18日起按照新流程办理,以下材料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12月14日
1、 |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(落户到企业或医院的,需企业或医院人事部门盖章,背面需要填写个人籍贯、出生地信息、不需要提前盖章) | 一份 |
| 落户地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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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博士后迁入地登记派出所是华坪路派出所,迁入地址是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学院在徐汇校区的可迁入地登记派出所是徐家汇派出所,迁入地址是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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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| 原户口所在地开出的户籍证明(原件)或户口本首页复印件(有户口专用的盖章)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 (原件待验) | 一份 |
3、 | 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待验) | 一份 |
4、 | 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(需博管办盖章) | 一份 |
5、 | 存档证明(不需要提前盖章,校外博士需要档案到校后才可办理落户,查询方式:https://rsc2.sjtu.edu.cn/DAStateQuery/ChooseClassify.aspx) | 一份 |
6、 | 博士后申请表复印件(首页) | 一份 |
7、 |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 | 一份 |
8、 | 工作站户籍信息页复印件(落户工作站集体户口,适用于企业联合培养) | 一份 |
9、 | 工作站同意落户证明复印件(盖人力资源部章)(落户工作站集体户口,适用于企业联合培养) | 一份 |